浙江新能: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章良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章良利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章良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章良利副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8月11日2025年10月11日工作变动否/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章良利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及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章良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良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章良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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