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率先出台育儿补贴提标细则:三孩每年补贴1万元

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后,近日,首个育儿补贴地方提标细则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率先在国家育儿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出台差异化补贴政策。

鄂尔多斯市卫健委近日发布的《鄂尔多斯市育儿补贴申领倡议书》介绍,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进行叠加。其中,一孩、二孩仍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标准(3600元/年),三孩超出国家标准部分执行市级育儿补贴标准(10000元/年,即国家3600元+市级6400元),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这也是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后,首个地方提标的细则。

今年7月,全国性的重要民生政策——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7月28日公布:2025年1月1日起,无论一孩、二孩、三孩,每年均可领取3600元补贴,直至年满3周岁。方案明确,育儿补贴按年发放,中央财政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可根据财力适当提标,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姜全保对第一财经分析,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既有省际差异,也有省域内各地市之间的差异。因此,在国家育儿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本地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出台补贴政策。

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出台后,此前地方政府已有的补贴政策如何衔接成为一大看点。

此前2023年12月,鄂尔多斯市多部门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其中明确,对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按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发放6000元育儿补贴,每年发放3000元,直至孩子2周岁。按政策生育三孩的户籍家庭发放30000元育儿补贴,每年发放10000元,直至孩子3周岁。

前述《倡议书》提到,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生育政策衔接计划的请示》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贴不进行叠加。一孩、二孩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标准(3600元/年),三孩超出国家标准部分执行市级育儿补贴标准(10000元/年,即国家3600元+市级6400元),前期已发放补贴资金的,参照国家高出标准分年度补齐差额。截至目前已领取过鄂尔多斯市二孩、三孩育儿补贴的家庭,务必在“蒙速办”“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申请国家育儿补贴,申请通过后,将补齐二孩家庭差额600元。

《倡议书》还提醒,如果市民此前已享受本市育儿补贴政策,后续将按照本地衔接政策继续发放补贴。另外,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过线下育儿补贴申请的居民,可重新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如此能简化后续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今年7月30日,国家卫健委副主任郭燕红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做好政策衔接,保障群众利益。对于各地之前已经实施的育儿补贴政策,地方要制定具体的政策衔接方案,确保本地政策和国家制度有序衔接。在此过程中,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地方此前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按规定做好评估和备案工作后,可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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